中房协《“物业+养老”服务指南》开题会在京召开
凝聚行业智慧力量,助推养老事业发展
——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《“物业+养老”服务指南》开题会在京召开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总工程师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宜明对《指南》编写工作,提出三个方面要求。首先,应遵循六个原则,一是立足社区。我国老年人大多数都在居家和社区养老,形成“9073”的格局,90%左右的老年人都在居家养老,7%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,3%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。立足社区实际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。做好这个环节,养老事业也就有了一个很准的切入点。二是一个模式,即一个立足于社区的统一的“物业+养老”模式。“物业+养老”模式扩充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能,丰富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,但它区别与养老机构模式。三是分类服务。60岁以上的人群,在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需求,这意味着服务内容的多样性。因此“物业+养老”模式的服务方式要与服务对象吻合。四是责任清楚。“物业+养老”服务与物业服务有重叠的部分,在具体实践中,一定要厘清责任边界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。五是培训先行。“物业+养老”从一开始就要规范。对物业服务企业来说,“物业+养老”不是简单服务内容的增加。养老服务原本由专业的养老机构提供。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来说,养老服务技能是欠缺的。特别是有了《指南》后,要依据《指南》,培训先行。六是循序渐进。当前对“物业+养老”模式的认识还处在初步阶段,随着服务范围的扩大,服务的深化接受,服务对象的变更,会碰到很多新的问题。“物业+养老”模式不可能包打天下。尤其是在老人从自立到基本自立,再到不能自立三个阶段的转换期,更需要循序渐进摸索更合适的养老模式。其次,《指南》的大纲里应加入对老年人心理行为的研究,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。不同阶段的老年人有不同的需要。只有把老年人的心理行为研究清楚,在制定服务产品时才有更强的针对性,才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要。第三,无论是住宅区的适老化改造,还是开发新的养老服务产品,不要堆砌,一定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进行。为老年人提供服务,是随着他的年龄的变化相应地增加或减少。在这个过程中,企业固然需要考虑经济利益,但经济利益是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为基础,而不是以向老年人卖产品为基础。陈会长特别强调,做好养老事业要有情怀,在起初的时候要把方向调整好,不然的话我们的养老事业就容易走偏,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。

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智慧养老研究所、智慧养老与服务工程实验室主任刘建兵研究员作《“物业+养老”服务指南》的开题报告,他指出《指南》的核心任务有三个方面:一是产品化物业+养老服务的研发与市场推广,二是运营管理导入,三是核心人才培养。